經濟部推出了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美其名是「民眾或企業自願以附加傳統電價方式認購綠電」,實質上則是懲罰持反對核能發電立場的人,並預留將來繼續發展核五、核六的支持證據。
在台電服務的朋友轉了這篇報導,並評論說「反核的朋友們~你們有乾淨能源的新選擇了」。
我反核四、但不反核一二三,支持綠色能源、但不反高排碳。我願意付出比現在貴 36% 的電費,只要工業用電適用跟我一樣的電價。
(為什麼總是會把反核就是只要綠色能源、反核又要便宜電價關聯在一起?)
為什麼反對核能發電的人,就該繳單價較高的乾淨能源電費?
首先即便反核能發電的人選擇了綠色電價,繳了 premium 也無法保證萬一發生核能事故、災變時可以不受影響,或是萬一核災發生,可以享有更多的救濟保障。核能發電廠也不會因為有一小部分的人繳綠色電價就不運轉,所承擔的風險與所能獲得的保障並不因是否多繳 premium 而有所不同。再者反對核能發電的人並非也一定反對非再生能源的傳統發電,但看似“自願性選擇“的選項中,並沒有非核電價,等於半強迫反對核能發電的人只能選擇他們也不一定支持的再生能源電價,或是維持目前核能電價,選擇後者不可避免一定會成為攻擊反核者的有力論點。制訂出這種懲罰特定立場族群為出發點、一開始就註定會失敗的電價制度,只會成為將來繼續發展核五、核六的支持說帖。
然而,電價無法反應成本,造成台電鉅額虧損是因企業的壓力而不是反核立場人的壓力,核四商轉但不解決工業電價過低問題,將來台電還是會繼續虧損(政府稅收補貼企業成本)。友人的立場,一開始就把這個不合理的電價新制成敗跟反核立場人掛鉤,為什麼不是以同樣標準要求企業捧場?如此風向,將來此制度一旦失敗,甚至成為企業要求發展核電、繼續維持不合理工業電價的論證呢?反對調漲電價最力,造成台電鉅額虧損的明明是企業,最後反倒是一部分不見得反對漲價的反核人繳了較高的電價,縮小台電虧損,最後還成為企業要求壓低電價的一個藉口。
我個人認為核四只是政府預算的錢坑 + 某些人的錢庫 + 全民無法避免的安全恐懼。
最佳替代方案就是民生、工業用電一律調漲至符合台電成本(人事+無核四發電),如此一來台電不用兩面不是人(我們也可以看看目前估的電力缺口到底準不準),另一方面核四不商轉人民可以免除恐懼;但長期接受政府電費補貼的企業、少了錢庫的特定利益團體恐怕會很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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