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最讓我覺得道德淪喪的就是明明好手好腳,身體沒有什麼缺陷,心智也正常,卻開著拉風的車,擋風玻璃前放著一張身心障礙人士專用停車證,大剌剌地把車停在身障專用停車位。
上星期日在泰安休息站,身障專用停車格前有員警站崗執勤,一輛車直接開進身障停車格,車上下來一對身體看似正常的父子,員警上前驅趕,年紀較長那位一臉不在乎地伸手指著貼著很黑隔熱紙的前檔,示意說他們有身障專用停車證,然後就走掉了。
不一會兒,又開來一輛嶄新的車輛,駕駛發現前方有警察瞪著他,連忙邊停車邊從遮陽板抽出一張身障停車證放在擋風玻璃前,停好車後,車上下來 2 位有點江湖味的年輕人,也是好手好腳,看不出心智有什麼問題,正眼不瞧員警一眼就走掉了。
身心障礙者很多都是沒有選擇的,你們卻自己選擇當道德殘障的無恥之徒,我想在你們的大腦深處,應該是存在著某種嚴重的智商缺陷,讓你們自以為聰明,佔了社會善心便宜還不覺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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